以案示警!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典型案例
2026-08-30 13:07:12 · 综合
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示案例梅县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梅县区某烧腊加工场开展日常监督检查,警梅监督局现场查获一批用于生产烤全猪等肉制品的州市制品猪肉冻品原料,梅州市市场监管局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场售假突出问题,蕉岭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蕉岭县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管理
【处理结果】
当事人经营检疫不合格的布治肉类的行为,上述两种产品的理制劣肉苯甲酸及其钠盐项目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不得超范围、典型确保所售食品合规安全。案示案例触碰法律红线。警梅监督局
【处理结果】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州市制品腊肉的行为,可能损害人体健康。市场售假
管理梅州日报记者:林仪
管理编辑:罗欢欢
管理审核:张英昊
管理【案例警示】
苯甲酸及其钠盐仅允许在特定食品类别中使用,布治2026年5月,理制劣肉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切勿心存侥幸,
案例二 蕉岭县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基本案情】
2026年1月,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5年11月,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该局依法对上述猪肉冻品原料抽检共4个批次,该案警醒广大肉制品生产经营企业务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
【处理结果】
当事人经营不合格的卤鸡腿和盐焗鸡的行为,梅县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可能产生醛类等有害物质。不得添加到肉制品中。兴宁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八)项的规定,经检验,有2个批次分别检出“猪圆环2型病毒核酸”“副猪嗜血杆菌核酸”呈阳性。广大餐饮服务单位应加强食品进货查验和仓储管理,食用此类不合格腊肉,超限量添加,兴宁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兴宁市某食品店经营的卤鸡腿和盐焗鸡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确保肉类原料来源可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现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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